財政部、國家中醫藥局近日通知各地,組織申報中央財政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示范試點項目。
試點項目應結合本地實際,以體制機制改革為重點,針對重點領域的突出問題,研究提出一攬子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、方便群眾看中醫的改革措施,并大力推動改革實踐,確保項目落地見效,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。
試點項目主要聚焦以下方面:一是加快促進中醫藥技術傳承創新。二是加快促進中醫藥人才發展。三是加快促進中醫藥服務模式創新發展。四是加快促進中醫藥管理體系創新。
各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擇優選擇1個地市進行申報,含計劃單列市的省如申報計劃單列市,在此基礎上可增加1個申報名額,計劃單列市由所在省統一組織申報。中央財政支持項目通過競爭性評審方式公開擇優確定,每個項目中央財政補助不超過2億元(其中10%的資金專門作為績效獎補資金),主要用于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。申報項目實施期限為三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