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方平臺是實現藥品網絡銷售規范發展的關鍵一環。壓實平臺主體責任,強化平臺內部管理,對藥品網絡銷售活動的規范和市場的有序發展至關重要。
近日,市場監管總局出臺的《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》對第三方平臺管理作出規定:
* 應當設立藥品質量安全管理機構,建立并實施藥品質量安全等管理制度,配備藥學技術人員,按規定向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管部門備案。
* 應當與入駐藥品網絡銷售企業簽訂協議,明確雙方藥品質量安全責任。
* 應當對入駐企業履行審核、檢查監控等義務,發現嚴重違法行為的,應當立即停止提供平臺服務并報告。
* 應當依法配合監督檢查、案件查辦、事件處置等工作并提供相關信息。